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于飞 蔡飞飞 临沂报道
近日,河东一男子就因冲动任性故意纵火毁坏别人的财物被河东公安刑事拘留。
1月15日18时许,河东公安分局汤河派出所接到辖区高先生的报警称:其价值50万余元的龙柳枝起火,造成经济损失约10万元。
接警后,汤河派出所值班民警苏同文立即带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因现场周围都是空旷的田地,柳条垛上面又被还未融化完的大雪覆盖着,自然着火的可能性不大。
民警立刻调取案发现场周围的监控,发现案发时段在通往该处的小路上曾出现一模糊身影,民警随即围绕该模糊身影展开调查。因监控画质较差再加上案发时天色已晚,给值班民警的侦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为尽快查清该模糊身影的信息,值班民警苏同文带领辅警们对案发周边村民展开大量的摸排走访,经连续几昼夜对该模糊身影特征的反复研判,终于锁定了嫌疑人系该村的高某某。
1月29日,民警经蹲点守候,将刚刚干活回家的高某某在其家中抓获。原来,高某某因看不惯高先生将柳条放在地里,遂放火对其实施故意毁坏。目前,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