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一保安为抖威风,戴着警帽招摇显摆。1月24日,这名保安因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被民警查处。
1月24日下午3点多,沂南县治安大队民警在对全县重点单位进行例行检查的过程中,大老远发现辖区工业园某公司一名安保人员着装很是奇怪,走近一看才发现,该男子穿着保安的衣服,头上戴的是实打实的警帽!
民警当即对其进行询问,男子名叫韩某,虽身为保安却有“警察”梦,为了在别人面前更有面子,通过非法渠道从别处获得一顶警帽,没事就戴着显摆显摆,抖抖威风。民警对韩某违法佩戴警用大檐帽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鉴于韩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且尚未造成其他后果,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从轻对其罚款300元,依法收缴警用大檐帽。目前,警帽来源追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该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临报融媒记者 朱武涛 通讯员 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