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于飞 蔡飞飞 临沂报道
年关将近,烟花爆竹的燃放将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注意的热点话题。为进一步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提高群众的烟花爆竹禁放消防意识,切实维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河东公安分局坚持宣传与清查“两手抓”,努力营造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增强宣传力度,温泉路、工业园区、汤头、刘店子、凤凰岭、汤河等派出所积极联系党委政府,通过移动宣传车、大喇叭广泛宣传《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同时,组织民警辅警进社区、进商铺、进校园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通告、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的知晓度。
郑旺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在开展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的同时,积极走进辖区内对烟花爆竹厂仓库及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民警对可能存在非法加工烟花爆竹问题的村庄进行实地排查、摸排,积极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仓库的危险标识、消防器械、安全应急预案配备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有效提升了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经营意识,预防和消除了安全隐患。
河东公安提醒:烟花爆竹的燃放,一定要遵循《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山、罗庄、河东三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相关要求。所有限制燃放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当遇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罚款;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