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艳彩 通讯员 沈学翠 黄荣 临沂报道
按照2021年6月4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经营许可审批系统中启用备案模块的通知》(鲁市监食通函[2021]161号)文件要求,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迅速行动,对备案流程、所需材料进行梳理,并编制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办理的《服务指南》、《服务手册》,积极引导群众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6月7日,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了临沂市第一件(YB1371311000001)由审批改为备案的食品经营企业,并告知公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