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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341户农民吃下“定心丸” 郯城法院妥善调解两起群体性土地经营

2021年06月06日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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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徐雪 通讯员 徐西江 吴青宸 临沂报道

  6月1日上午,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大门前一群人燃放鞭炮、敲锣打鼓,簇拥着鲜红的锦旗——“真心为民办事”几个金灿灿的大字格外醒目。他们是红花镇大尚庄社区、大尚庄二村、大尚庄三村的干部和村民代表,受两村341户村民的委托,专程赶来用这种朴实而又热烈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表达感谢。郯城法院红花法庭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鏖战”,成功调解两起共涉及341户农民、1728.99亩土地的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为土地流转出去的村民们吃下一颗“定心丸”,及时制止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4年10月,某苗木有限公司以土地流转的方式承包了郯城县红花镇大尚庄二村、三村高步俊等341户农民的1728.99亩耕地,用于经营苗木。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14年,承包费为每亩800元,每三年增加50元,于每年的12月31日支付下一年度的承包费。合同生效后,苗木公司每年按照约定支付承包费,土地流转出去的341户农民每年都有固定收入,双方相安无事。然而,自2019年起公司因经营问题开始拖欠承包费,虽经村委、村民多次催要,但苗木公司负责人顾某以资金紧张为由推诿、拖延,迟迟没有支付,直至2021年年初,共计拖欠两村村民土地承包费340余万元。

  对于农民而言,土地不仅是生存的根本,更是希望的寄托。大尚庄两村340余户农民,土地租出去了承包费却迟迟收不到,对此他们十分不满,先后到所在社区、乡镇党委政府反映情况,讨要说法,要求返还土地,赔偿损失。涉案群众人数众多,群情激昂,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一时成为影响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郯城法院主动介入,与当地党委政府一起积极做好稳控工作。两个村的村民分别起诉到法院。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郯城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君默与红花法庭法官一起,积极研究方案,找准矛盾焦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因人数众多,原告方在法官建议下两村各推荐3名共同诉讼代表,代表341名原告进行诉讼。承办法官在统计好被告尚欠原告方租金的年限及金额后,组织双方代表对具体调解方案进一步明确。在双方对租金给付时间、违约责任等问题发生分歧,承办法官又向双方作了详细解释并分析利弊,经过多次现场勘察、法庭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苗木公司分三期将拖欠村民的承包费付清,自2022年起每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方当年度实际种植亩数承包费。被告苗木公司如有一期逾期履行,原告方可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债权,且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自逾期履行之日起解除,被告于次年5月31日前将承包地返还原告,并支付占用期间的土地承包费。调解协议给341户农民吃下了“定心丸”,也让承包方保住了继续经营的权利。

  这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的圆满落幕,是郯城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该院通过积极作为,在妥善化解涉群体性纠纷的同时,也维护了辖区社会经济稳定,受到当地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一致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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