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元迪 临沂报道
日前,临沂市发布第7号总河长令。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获悉,临沂将于6月底完成6座大中型病险水闸、5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1月底前全面建立市、县两级河湖问题有奖举报制度;2021年年底,全市35%的河湖达到《山东省美丽幸福河湖达标基准》。
各级河湖长、各成员单位要明责知责,勇于担责,善于履责,统筹加强河湖水体和岸线空间管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聚焦突出问题,把河湖长制各项任务抓紧抓细抓好。推动逐步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重点,“河湖长+河长制办公室+部门+基层河湖管护队伍”为主体的责任体系,凝聚起河湖管理保护合力,确保每条河流、每个湖泊都有人管、有人护。上级河湖长要强化对下级河湖长、成员单位的监督考核,厘清“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和“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各自担负起河湖管护的领导者、组织者、实施者、推动者的责任。
不断完善社会化河湖监管格局。强化社会监督。坚持开门搞管理,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监管。顺应人民群众对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优秀水文化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入搞好河湖长制宣传的同时,11月底前要全面建立市、县两级河湖问题有奖举报制度,畅通公众监督参与渠道,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广泛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不断拓展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河湖管护渠道。
延伸监管触角。在确保对大中型河湖有效管控的前提下,监管力量要加快向小微型河湖拓展,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实现大中小型河湖并重并治。加强农村小微水体、河塘沟渠监管和农村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畜禽水产养殖污水、生活垃圾、种植面源污染等黑臭水体主要源头的管控工作,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确保防洪安全。6月底完成6座大中型病险水闸、5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汛前完成280处水利工程水毁工程修复;年内完成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邳苍郯新片区年度建设任务,开工汤河东支等中小河流治理,开工6项抗旱调蓄水源工程;加快沂沭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建设。5月底完成29座大中型水闸、28座小型水库、493座小型水闸安全鉴定。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加快建设进度,统筹进度、质量和安全,完善工程度汛应急预案,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安全、防汛安全。
加强水污染防治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以排污(水)口溯源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水环境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加快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坚持河湖清违治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清存量,遏增量,坚持源头防控,水岸同治,系统治理;开展河湖水安全水污染水生态水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联合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扎实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要结合地域、河(湖)情、文化等实际,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科学合理规划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分批分级推进实施,有序推动开展好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特别是具有河湖资源的乡村,通过水利风情小镇、园、村建设,主动衔接打造乡村振兴精品示范工程,拿出切实措施,加强综合整治,加速推动农村美丽幸福河湖创建活动。2021年年底,全市35%的河湖达到《山东省美丽幸福河湖达标基准》,每县区至少完成1条省级、2条市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到2023年年底,全市所有河湖全部达到《山东省美丽幸福河湖达标基准》,真正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实现人水和谐共生,切实增强农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