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对刚需群体购买首套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经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
对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在计算贷款额度时,由过去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提高到25倍,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
本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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