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积极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现在起至6月底,郯城县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实行联合执法。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组成六个执法检查组,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抽调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90余名执法人员,检查全过程聘请安全专家参与。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实行闭环管理,一律整改到位;对涉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需要立案处罚的,移交有处罚权的单位、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隐患整改期间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实行巡查盯守制度确保停产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县政府进行关闭和取缔。
执法检查范围。全程聚焦建材、机械制造、板材加工、钢木家具生产、电焊及特种作业等事故易发频发行业领域。围绕在风险管控及双重预防体系、安全投入、培训教育、资质证照、机构人员、应急管理、危险作业、工艺设备、重大危险源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及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具体工作措施。一是曝光一批违法企业。执法全过程邀请新闻媒体记者跟踪采访报道,加大宣传,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通过政府网站、信用山东等平台多渠道公布执法检查信息尤其是行政处罚信息,对违法企业形成强力震慑。二是追究一批违法责任人责任。对企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视同事故,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惩处一批严重违法企业。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违法行为,对企业排查隐患走过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反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依规顶格处罚。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注销相关证件。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新闻媒体对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监督、提供线索,对举报线索跟踪进行执法检查,及时提出执法意见,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郯城县通过严查重罚、联合惩戒、媒体曝光、追责入刑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刘崇武、朱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