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确定每年9月26 日为我市企业家日。市委、市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表扬优秀企业家,设置不同奖项分别给予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奖励。建立企业家顾问制度,聘请更多优秀企业家担任经济社会发展咨询顾问,市委、市政府每年至少召开1次企业家座谈会,及时问计咨询,征求意见建议,更好地把企业家才智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
为关心关爱企业家,在市政府办公室 12345 服务中心专门增设企业家服务热线 (电话号码:0539-8600919),及时听取、梳理企业和企业家诉求,并反馈至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由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分类整理交有关部门限期办理,打造政府部门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医疗保健、子女就学、交通服务、考察培训等方面,为受表扬企业家提供优质、精准、高效的服务。医疗保健方面,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在市、县区内指定医院提供预约就诊、专家诊疗绿色通道服务,为受表扬企业家及其父母、配偶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子女就学方面,由市教育局负责,对于就读或转入我市、县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受表扬企业家子女,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所公办学校申请就读。交通出行方面,由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受表扬企业家及其父母、配偶凭本人有效证件和当日机票、高铁票,享受市内机场、高铁站贵宾通道服务。同时,开展企业家满意度调查,组织企业家对全市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等进行满意度评价,倾听企业家诉求,改进提升服务效能,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建立企业家培养机制。开展常态化培训,紧扣形势发展和企业需求,依托国内知名高校和专业培训机构,邀请有关专家或国内外知名企业家,对优秀企业家进行培训,重点讲解宏观形势、经济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管理、实践操作等内容,不断提升企业家才能。组织开展商务考察,每年组织优秀企业家走进行业标杆企业实地考察观摩,推动企业家开拓思路、拓展视野,提升企业家战略思维、大局思维和创新素养。建立优秀企业家导师辅导制度,从优秀企业家中选聘创业培育导师,建立优秀企业家创业导师库,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开展宣讲活动,激励更多中小企业对标发展、做大做强。
同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营造尊商重商环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企业家干事创业创造优良条件。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企业家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市企业家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临报融媒记者 焦雅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