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范女士买了一瓶绿茶,接连中奖,喜滋滋地去兑奖,商家却只兑换一瓶,不肯兑换第二瓶。协商未果后,她拨打12345投诉到了沂南县市场监管局。
近日,范女士在沂南县界湖街道某超市购买了一瓶绿茶,打开后发现瓶盖上印着“再来一瓶”的字样,她兑换了一瓶打开后发现又中了一瓶。运气爆棚的范女士再次向商家兑换时,商家却收回了瓶盖并表示不予兑换。
“老板说只能兑一次,如果想再拿一瓶,必须交钱。”范女士气愤地说,“中奖就是中奖,凭啥不给兑换!而且商家还把中奖的瓶盖收回了,如果你不想兑换,可以把瓶盖还给我,我可以去别家兑换,凭什么无故扣下我的中奖瓶盖。”
接到投诉后,沂南县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予以受理。当天,调解人员便赶到了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开展促销活动的是饮料厂家,厂家的兑奖条件只要求提供中奖瓶盖,商家不能随意强加其他兑换条件,也不能限制消费者兑奖次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规范促销行为》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向商家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现场调解。
经调解,商家向范女士道歉并兑换了饮料,同时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厂家兑奖条件,不再限制兑奖次数,消费者只要拿着中奖瓶盖便予以无条件兑换。
临报融媒记者 孙飞霞 通讯员 贺可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