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晚,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道路,有针对性地加大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没想到接连3起酒后驾驶当事人竟还是一桌聚餐的好兄弟。
20时30分许,河东交警正在北京东路与温泉路交会东路段设卡检查时,一辆白色“本田”牌汽车在检查点不远处突然急停,正副驾驶上的两名男子将车门打开想调换位置。“火眼金睛”的民警发现后断定此车驾驶员一定有问题,还没等想调换位置的两人上车就将其查获,随后对驾驶员韩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5分钟左右,执勤民警依法对一辆黑色越野车例行检查,降下车窗后,一股刺鼻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对驾驶员陈某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为7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此同时,一辆别克汽车驾驶员在后方车辆催促下,慢腾腾挪到检查点,民警对神色慌张的驾驶员韩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同样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将黑色越野车驾驶人陈某、别克轿车驾驶人韩某带至路边警车作进一步调查,没想到两人见面后打起了招呼。经询问,俩人在附近饭店刚和两位朋友一起喝完酒。说着说着,不远处首辆被查的白色本田车上两人也走了过来,4人惊讶的对视了一眼后,尴尬地笑了起来。真没想到刚在一个酒桌上相聚后又在这里“相遇”了。
经了解,4人在一起酒足饭饱后,不但没有互相阻止酒驾,反而感觉喝得不多,抱着侥幸心理各自开车回家,结果“全军覆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对3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各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河东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若要参加聚会饮酒,应提前合理规划出行方式或者找代驾。心怀侥幸,酒驾上路,酿成交通事故,悔之晚矣!
临报融媒记者 梅鲁生 通讯员 陆永文 姚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