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11月24日电 11月21日,山东应急管理厅发布行政处罚公示,费县城投恒达矿业有限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0元,其违法事实是建立了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但未落实现场带班(2022年9月份安全科长刘某实际作为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带班),未将外包队临沂骏源建材有限公司驾驶员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

处罚依据:1项《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第七项并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33号第2档;2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并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1号第3档。处罚结果为1项伍万(5万)元罚款,2项给予警告并处叁万(3万)元罚款;以上两项合并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捌万(80000)元整,执法部门为费县应急管理局。
资料显示,费县城投恒达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03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探沂镇,法定代表人为周丁辉。经营范围包括建筑用石灰(水泥)岩露天开采及加工,建材销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项目。
其大股东为费县城投矿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该公司隶属于费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投恒达是其5家控股子公司之一,截至2021年年底,集团净资产总额5.52亿元,较2018年4月增值2.37亿元。
今年6月份,临沂市政协副主席任兴业到费县城投恒达矿业有限公司和山东交投矿业有限公司调研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万明国,县政协主席刘文军陪同,任兴业指出,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全面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申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