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获悉,临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因违反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原《山东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给予罚款58561.80元,并限15日内自行改正。

临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具体违法事实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办公楼和仓库共1273.81平方米。其中于2002年3月动工建设办公楼510.48平方米;于2020年11月动工建设仓库763.33平方米。

据临沂高新区公开资料显示,临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前身为临沂富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2011年4月被华润燃气收购,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拥有高新区及罗庄区大部分区域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30年,在罗庄区设有分公司1家,法定代表人为朱平,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等。其大股东是华润燃气(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图片来源 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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